通州区五接镇光学仪器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次数:0
通州区五接镇光学仪器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园区规划概况
五接镇光学仪器产业园(简称“五接光仪园”)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南部,长江北岸。2017年,为适应园区建设需求,优化工业区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空间合理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五接镇政府委托规划单位编制了《通州区五接镇光学仪器产业园规划(2017-2030)》。
五接光仪园规划范围北至沿江公路,西至韩通路,南至滨江大道,东至新捕河,总面积50.8公顷(见图1)。其中工业用地30.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59.4%;供应设施用地3.94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7.76%;城镇道路用地1.3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2.7%;防护绿地9.93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9.6%;水域5.40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0.6%。

图1 五接光仪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规划时段2017—2030年。
规划形成“一轴、一廊、两组团”的总体布局结构。一轴——依托韩通路形成南北向园区对外交通联系轴;一廊——依托内部L形韩通路构筑南北向园区功能联系廊道,串联起各产业组团,有利于产业集聚、集约一体化发展。两组团——即精工制造产业组团及电子智造产业组团。
规划在精工制造产业组团重点发展机械制造业及纸制品加工业;电子智造产业组团重点发展电子科技产业、现代纺织产业及光学仪器产业。
基础设施:规划区内污水经管道收集后送至通州滨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本次实测区内及周边大气环境现状,各监测点SO2、NO2、TSP、PM10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HCl、硫酸雾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本次现状监测表明,评价区内及周边新捕河BOD5及石油类超标,其余pH、SS、COD、DO、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挥发酚、铜、铅、六价铬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III类标准;团结河达到Ⅳ类标准;大李支港氨氮超标,其余pH、SS、COD、DO、BOD5、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石油类、挥发酚、铜、铅、六价铬均达到Ⅳ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评价区内地下水环境除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以及氨氮全部或部分处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Ⅴ标准,其他各指标均到达Ⅰ~Ⅲ类标准。
(4)土壤环境:现状监测表明区域土壤测点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5)声环境:所有测点声环境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
(6)底泥:评价区内所测底泥各项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初步评价结论
(1)在园区规划符合新一轮五接镇总规(正在修编)的前提下,选址基本合理
五接镇光学仪器产业园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属于江苏省重点开发区域,园区不占用基本农田,总体符合《南通市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且不占用生态红线,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对照《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总体规划(2016-2030)》,园区所在区域规划为郊野公园,主要承担生态修复、游憩等职能;在用地性质方面,园区用地规划与总规近期用地性质相符,远期总规规划将工业逐步退出,发展郊野公园用地。目前,五接镇政府正在修编调整五接镇总规,调整后为工业用地。综上,园区的选址在园区规划符合新一轮五接镇总规(正在修编)的前提下,选址基本合理。
(2)产业定位基本合理
五接光仪园规划在现有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机械制造业及纸制品加工业、电子科技产业、现代纺织产业及光学仪器产业。规划产业定位总体符合南通市、通州区的总体要求。产业园不得引进与规划定位不符合的高污染企业。
(3)用地布局基本合理
规划形成“一轴、一廊、两组团”的总体布局结构。区内以工业用地为主,且开发程度较高,工业布局总体以现状为基础划分;区内无居住用地,园区北部、西部及南部均为防护绿地,将工业用地包围,以减缓工业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综上园区用地布局总体合理。
(4)发展规模基本合理
从环保角度,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以规划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产业园区排放的SO2、NO2、PM10、HCl、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在评价区域内造成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各污染物叠加现状最大监测值后,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处均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
园区废水全部接管至通州滨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规划期通州滨江新区污水处理厂2.5万吨/天设计规模不变,根据污水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中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正常工况下对下游九圩港河口、天生港电厂取水口、芦泾港水厂和华能电厂取水口基本不会产生影响。因此,在提升产业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本次规划产业规模基本合理。
4.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邮编210036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1
传真:025-85699111
电子邮件:5397122@qq.com
5.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规划环评影响的周边邻近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为主。
6.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打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园区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7.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托单位: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13-68116023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兴五大道1号
8.公示说明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