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中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1-04 浏览次数:0
丹阳市中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丹阳市中医院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丹阳高新区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该项目拟选址于丹阳市城区偏南,丹金路以东
投资金额:约10亿元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丹阳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建设用地位于丹阳市城区偏南,丹金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100000平方米,用地约80亩。项目建设目标为床位规模600床的三级乙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医院用地呈平行四边形,总用地面积53336㎡,场地南侧为庆丰路,西侧为丹金路,东侧为锦绣路。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食堂油烟、燃料废气、恶臭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工艺废气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病房、门诊等排水)和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清洁废水等。项目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石城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就诊人员嘈杂声,污水处理设备噪声,设备房中设备运行噪声等。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或加消声器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加上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般性固体废物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对其进行转运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从环保角度考虑,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城镇发展总体规划。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地表水质量、环境空气与声环境各项指标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环境影响:经污染物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并且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环境风险:拟建项目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其风险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6)环保治理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均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丹阳高新区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部长
电话:0511-86956812 电子邮箱:1030205363@qq.com
八、评价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单位所在地: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1
E-mail:sunyining@jsaeit.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与联系人联系。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处于公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