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小花码头专用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的名称:高淳区小花码头专用道路工程
项目概要:本次高淳区小花作业区码头专用道路位于高淳阳江镇,横穿胜利圩区、水阳江和永丰圩区,所在区域处于阳江镇的西部边缘,与安徽接壤。本项目起点为小花作业区场区道路(即建),终点接南北干线。
项目总投资24987.62万元,新建公路5.3公里,按二级公里标准建设,路基宽13米,路面宽11米。建设工程主要为路基、桥梁、路面、排水、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0255733191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李工
邮件:399867133@qq.com
电话:025-8569912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和工作等级、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总量控制、结论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七、公示时间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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