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0
江苏中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江苏中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中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材料工业园环太路2号;
江苏中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扬中市油坊镇新材料工业园区。为了解决公司生产过程中海绵边角料出路问题,公司拟新上一台垃圾焚烧炉,并配套一台余热锅炉,对公司产生的海绵边角料进行焚烧处置。焚烧炉处理能力:300kg/h,年处理量:500t/a。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项目主要的环保设施包括旋风除尘器、急冷塔、布袋除尘器及喷淋除酸塔等,所选用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成熟,可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厂区内废水来源于余热锅炉定排水及软化浓水,均通过雨水管网排放。本项目炉渣委外综合利用;灰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二)区域环境概况
(1)大气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SO2、NOX、PM10均满足相应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夹江各测点除COD、氨氮、TP和BOD5等基本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部分点位COD、氨氮有超标现象。
(3)声环境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外各监测点位的环境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土壤
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土壤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5)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挥发氰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汞、镉、铁、锰铬(六价)、铅、氯化物、硫酸盐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Ⅰ类标准;总硬度、氨氮(NH3-N)达到Ⅱ类标准;pH、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落、细菌总数达Ⅲ类标准;As达到Ⅴ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经影响分析,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当地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影响:本项目废水来源于余热锅炉定排水及软化浓水,排水均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拟建项目投产后,昼、夜间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各测点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风险:拟建项目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从运输、贮运全过程及末端治理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和防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增强其环境风险意识,定期组织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进行演练。在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焚烧烟气。本项目焚烧烟气拟采用干法和湿法联合处理,经“旋风除尘器+急冷塔+布袋除尘器+喷淋除酸塔”处理后通过一根45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来源于余热锅炉定排水及软化浓水,排水均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固废减量设施。炉渣外售进行综合利用,飞灰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采用选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和规划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中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11-88525808
联系地址:江苏扬中油坊新材料工业园环太路2号
电子邮箱:13805295690@163.com,邮编212216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邮编210036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2
电子邮箱:855263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