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1-04 浏览次数:0
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1.园区规划概况
石港镇是江苏省重点镇、南通市级中心镇,地处南通市通州区北部,东连十总镇,南接兴仁镇、西亭镇,西靠刘桥镇,北同如东县接壤。石港镇距南通机场约10公里,距沈海高速刘桥道口约6公里,距规划通洋高速公路西亭道口约5公里。石港镇由通富路(S225复线)、洋兴公路(S225)、石江公路与南通城区、通州城区便捷联系。横穿镇域中部的九圩港西接长江,东流黄海。
南通市政府于2012年设立了石港科技产业园,镇园合一共同发展。石港科技产业园将抓住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主动承接南通市区及苏南地区先进制造业转移,推动南通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主城区产业空间布局,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科技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园和中心镇建设,形成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发展。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规划范围,东起石渚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洋兴路,北至九圩港及港北路一线,规划用地面积11.36平方公里(见图1)。其中规划居住用地283.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7.4%;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8.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7%;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2.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1%;规划工业用地281.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7.2%;规划物流仓储用地56.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5%;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用地14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4%;规划公用设施用地3.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3%;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70.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4%。
规划时段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规划人口近期4.2万人,远期9.5万人。
规划形成“两核、一轴、二片区”的总体布局结构。
两核:分别指以护城河以内老镇区为核心的商业、旅游、娱乐中心以及以镇政府为核心的行政商业中心。
一轴:指沿渔湾路两侧布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形成东西向镇区功能主轴,联系新镇、老镇两核。
二片:指由主要道路和水系划分形成的生活片区和工业片区。
重点打造生活片区、工业片区。其中,工业片区规划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高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轻工类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科技产业。
基础设施: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给水由市政管网同网供水,污水处理采用集中处理方式,污水排至石港镇污水处理厂;区内配套1个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2.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本次实测区内及周边大气环境现状,各监测点SO2、NOx、TSP、PM10、汞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丙酮、硫酸雾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要求;铜及其化合物监测值满足根据《大气环境标准工作手册》计算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本次现状监测表明,评价区内九圩港、遥望港各监测断面pH、SS、COD、DO、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铜、铅、汞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III类功能区要求,各监测断面总磷均超标。
(3)地下水环境:评价区内地下水环境现状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4)土壤环境:现状监测表明区域土壤测点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5)声环境:所有测点声环境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
(6)底泥:评价区内所测底泥各项指标均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要求。
3.初步评价结论
(1)选址基本合理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属于重点开发区域,选址符合南通市、通州区的规划要求;同时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九圩港(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包括九圩港及两岸各500m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内未经许可禁止下列活动: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因此,对位于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的规划用地及项目不得违背二级管控区要求。
(2)产业定位基本合理
石港科技产业园承接南通市区及苏南地区先进制造业转移,规划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高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轻工类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科技产业。规划产业定位总体符合南通市、通州区的总体要求。产业园不得引进与规划定位不符合的高污染企业。
(3)用地布局基本合理
规划形成“两核、一轴、二片区”的总体布局结构,其中二片由主要道路和水系划分形成的生活片区和工业片区。生活片区总体上位于工业片区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且工业用地已一、二类为主,再落实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条件下,并通过构建道路、绿化带等隔离带,以减缓工业区对生态居住区的大气污染,且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居住区大气环境能够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4)发展规模基本合理
从环保角度,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以规划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产业园区排放的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在评价区域内造成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各污染物叠加现状最大监测值后,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处均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石港污水处理厂将进行扩建,处理能力增至3.5万立方米/日,水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污水处理厂正常满负荷运行后,对纳污水体遥望港影响较小。因此,在提升产业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本次规划产业规模基本合理。
4.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邮编210036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0
传真:025-85699111
电子邮件:ecologypan@126.com
5.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规划环评影响的周边邻近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为主。
6.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打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园区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7.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国华
联系电话:13506285962
联系地址:南通市石港镇镇政府
8.公示说明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