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京江之源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49.8MW一体化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大京江之源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49.8MW一体化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拟投资30000万元,租用锡山区厚桥街道谢埭荡村及鹅湖镇群联村土地,用于建设大京江之源49.8MW渔光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新建一座35KV升压站接入电网。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京江之源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韵铮
电话:18851761376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25-85699125
邮箱:1210951946@q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景,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递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七、公示附件
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1en10dQRkJOOK75azq8lQ 提取码: g95d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