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0
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洪环建〔2017〕10号),位于泗洪县青阳镇重岗乡,在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内。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于2020年10月底竣工,现公司计划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1月2日30日进行调试,特此公示。
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