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2、规划范围: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五个街道(城南街道、太湖街道、越溪街道、郭巷街道、横泾街道),总面积178.7平方公里。
3、产业定位:围绕“三大主导产业+三大特色产业”产业体系,优先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优育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子商务、检验检测三大特色产业,优化发展总部经济、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现代服务业。
4、空间布局:形成“一核、双心、两片、一廊”的空间结构。“一核”指由城南、越溪、太湖片区组成的开发区核心,以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主。“双心”指城南地区中心和太湖新城中心,城南地区中心为主中心,以商业、文化、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功能;太湖新城中心为副中心,以商业、商务、新兴产业为主导功能。“两片”指郭巷片区和横泾片区,郭巷片区定位为生态宜居滨湖城、创新智造标杆地;横泾片区定位为农旅融合示范区、绿色生态宜居地。“一廊”指创新产业经济廊,包括“八园”:吴淞江科技产业园、综合保税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化工园、东吴工业园、太湖新城产业园、东太湖科技金融城、横泾工业园。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等)→开展评价工作(回顾性分析、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召开审查会→报告书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大气、噪声、土壤、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途径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裘轶雷
联系电话:0512-66565037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文溪路1号
E-mail:88021998@qq.com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0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凤凰文化广场A座
E-mail:jessie_jiangcy@163.com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