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环保能源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宁海县环保能源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宁海县环保能源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1日
深圳市光国再生资源回收责任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进行《宁海县环保能源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宁海县环保能源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国再生资源回收责任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宁海湾N17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479.43 m2;
项目投资:总投资4429.71万元。
(二)建设单位
单位:深圳市光国再生资源回收责任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2505
邮编:315600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18069091058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
邮编:210000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24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附件:宁海县环保能源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提取码:1o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