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及飞灰填埋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0

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及飞灰填埋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及飞灰填埋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东海)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东海县双店镇北侧、310国道西侧,东海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南侧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填埋场总库容8.38万m3,有效库容为7.97万m3,分为飞灰填埋区和应急垃圾填埋区。

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下雨天不作业),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数2920小时。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振动、扬尘、废水、生态景观等。

运营期:填埋作业废气;填埋渗滤液、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固废。

(三)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降尘、减噪、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可以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营运期:(1)废气:填埋作业废气经导气导气石笼导排后无组织排放。(2)废水:飞灰填埋场渗滤液依托东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东海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山左口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处理排放;(3)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排放。

(四)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的要求,在东海县人民政府将本项目纳入规划的条件下,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划相符和东海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时运行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大气及风险评价范围内的群众(项目周边约3km范围群众),同时鼓励听取该范围外的群众意见。

(六)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网络公示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或通过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东海)有限公司(杜经理,0518-87702319,dutao@ebchinaintl.com.cn)。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李工,南京市凤凰文化广场A座,025-85699124,sonja50@126.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附件: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及飞灰填埋场项目一期工程公参说明  提取码:ogsp 东海县飞灰填埋场环评-报批稿 提取码:9h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