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宝之云梅山基地(大数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宝之云梅山基地(大数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宝之云梅山基地(大数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6日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进行《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宝之云梅山基地(大数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宝之云梅山基地(大数据中心);
建设单位: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冷轧预留地;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67719平方米,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5226m2,拟建设2栋数据中心楼,每栋建筑面积34171m2,每栋数据中心建设3500个机柜,平均功耗为6kW,按照国家标准A级标准建设。研发大楼建筑面积约19100m2,主要满足数据中心运维及“南京宝地九四二四智慧园”相关产业的研发、办公需求。
项目投资:总投资152689万元。
(二)建设单位
单位: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街道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0000
联系人:庄勇
联系电话:15312061796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
邮编:210000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27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