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5日
受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美亚热电场地开展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以及《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等导则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场地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
委托单位: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场地地点:位于海安市长江东路27号,目标场地的中心坐标约为:北纬32°32′31.89″,东经120°29′15.28″。场地北侧为老通扬运河,东面是江苏天成饲料有限公司、海安金秋建材有限公司,西边隔立新河为泰宁村十三组居民和海安县城世纪佳园小区,南侧为长江路。
项目概况:美亚热电场地占地面积113亩,绿化面积25亩。美亚热电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5年8月建成投产,该地块2003年之前为农业用地及居民住宅地。主要从事电力和热力的生产,由于开发区规划的调整,美亚热电自2019年4月对生产厂区实施整体关停,原厂址拟开发作为二类居住用地。
(二)委托单位
单位: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安市长江东路27号
邮编:226600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016768126
(三)场地调查机构单位
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邮编:210019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24
邮箱:544870158@q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调查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