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意见公示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意见公示
(一)度假区概况简述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度假区)是1992年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首批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之一,初期规划面积11.2平方公里。2002年,苏州市政府将度假区行政管辖范围扩大至西山镇和光福镇(苏办抄〔2002〕字第4号)。2005年,《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05-2020)》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江苏省环保厅审查(苏环管[2005]247号)。2012年,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统筹范围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香山街道、光福镇、金庭镇,陆域面积约171平方公里。该规划于2013年4月取得省政府批复(苏政复[2013]48号)。2013年11月,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咨询会。
(二)初步结论
本次跟踪评价采用资料收集、实地勘查、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度假区的产业布局、产业发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变化、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生态建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分析与评价,对照园区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初步结论如下:
度假区实际发展规模和时序与原规划环评基本一致;入区项目以机械设备、纺织服饰鞋帽、家具制造、金属制品为主导,与产业定位基本相符;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除个别因子外,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综上,度假区规划执行情况较好。
经分析,园区需进一步逐条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按报告书所提整改建议一一解决现状环境问题,进一步优化废水收集管理体系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园区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可以有效的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以实现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众意见征询
①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②征询对象:兴仁镇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③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http://www.jsaeit.com,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④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四)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5
传 真:025-85699111
联系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210036)
附件:附件1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意见稿0702xz 提取码:y3k5 2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提取码:eqy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