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伸塑料有限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南京明伸塑料有限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4日
受南京明伸塑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了《南京明伸塑料有限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等导则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场地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京明伸塑料有限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南京明伸塑料有限公司
场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山路11号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1954平方米
(二)委托单位
单位:南京明伸塑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山路11号
邮编:211106
联系人:朱婧琪
联系电话:15951731365
(三)场地调查机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7
邮箱:lyyjsaeit@163.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调查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