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公示
金湖县塔集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公示
受金湖县塔集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了《金湖县塔集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先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金湖县塔集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站项目
建设单位:金湖县塔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金湖县塔集镇夹沟居委会、新华村、联合村、黄庄、金桥村、小桥村、药王村
项目投资:53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8.7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在金湖县塔集镇夹沟居委会、新华村、联合村、黄庄、金桥村、药王村内各建设一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在小桥村内建设两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A2/O工艺,尾水达标排放至周边沟渠。总占地面积735㎡。
(二)建设单位
单位:金湖县塔集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塔集镇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952325808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3
邮箱:842515571@q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想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搜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件公众从环保监督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