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烧结机新增烟气脱硝环保改造项目环评全本公示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烧结机新增烟气脱硝环保改造项目环评全本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日
受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了《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烧结机新增烟气脱硝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烧结机新增烟气脱硝环保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
项目概况: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5号烧结机新增烟气脱硝环保改造项目”降低烧结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设计烟气处理量190×104m3/h,设计脱硝效率71.5%,设计NOX排放浓度≤100mg/m3。本次脱硝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臭氧发生系统、臭氧催化强化装置、烟道喷射装置、净循环水系统、生石灰消化装置等。其中,本项目配套的臭氧发生装置在“4号烧结机新增烟气脱硝装置”项目中的臭氧脱硝楼预留区域内布设;本项目净循环水系统依托“4号烧结机新增烟气脱硝装置”项目中的净环水站,并增加配套水泵、过滤器等设备。
(二)建设单位
单位: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街道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0039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5-86362838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10
邮箱:1553704649@q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2018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