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内部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内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公司现有输煤、给煤设备,进行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改造,将生物质运至公司圆形煤场,在圆形煤场将生物质以小于5%的比例与煤混合,煤炭和生物质混合物直接进入磨煤机制成粉进入锅炉燃烧,年生物质用量1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0518-85282177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025-85699053
邮箱:1213058659@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8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下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