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工园博瑞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园玉带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6-20 浏览次数:0
南京化工园博瑞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园玉带污水处理厂一期(1.25万m³/d)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京化工园博瑞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园玉带污水处理厂一期(1.25万m³/d)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化工园博瑞德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1000万元
占地面积:技改项目在南京化工园玉带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厂区内进行,总占地面积约5.95hm2
工作时数: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运行,年总运行时间为8760小时
建设内容:南京化工园博瑞德水务有限公司拟在南京化工园玉带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技改项目,在保持一期1.25万吨每天处理能力不变的前提下,新增污泥堆场1座,对现有污泥脱水干化间进行改造,增加建筑面积,从347.75平方米增加至583.26平方米,在污泥脱水干化间内新增设计处理能力25吨每天以百分之80至百分之85含水率计的污泥干燥设备,用于处理厂内自产和园区其他企业产生的污泥。同时新增3500吨每天循环齿耙式格栅1套、3500吨每天平流式沉砂池1座、加酸装置1套,蒸汽管、生活污水输送管、工业废水输送管各一根,并对现有二沉池、风机房进行改造。
二、周边环境现状
⑴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全部监测点位SO2、NO2、PM10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H2S、NH3浓度值均能够满足原《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已被《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替代),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二级标准。
⑵水环境
长江水质状况良好,除各监测点位总磷超标、扬子2#灰场排口下游1.0km监测点SS超标外,各监测点位其他水质监测指标均满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水质标准要求。
⑶土壤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中 pH、铜、铅、铬、砷、汞、锌、镉、镍等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⑷噪声环境
项目厂界所有测点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
⑸地下水环境
该区域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各测点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相应标准。
⑹包气带环境
厂区内包气带测点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相应标准。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湿式吸收除臭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恶臭排放设施主要包括:循环齿耙式格栅、平流式沉砂池、污泥脱水干化间和污泥堆场。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格栅渣、干化污泥和生活垃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脱水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四、运营期污染防治治理
⑴大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新增装置产生的臭气经由通风管道,通过离心风机的抽送,分别送入厂区现有的2座除臭装置(污水处理段1座、污泥处理段1座)进行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⑵水污染防治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循环齿耙式格栅1套、平流式沉砂池1座、加酸装置1套,蒸汽管、生活污水输送管、工业废水输送管各一根,并对现有二沉池、风机房进行改造,技改完成后污水处理主体处理工艺保持不变,尾水达到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中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后,通过南京化工园污水排放口(扬子公司二灰场所在江滩段,与长芦片区共用)排入长江。
⑶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降噪措施主要有隔声、减震以及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等,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本项目新增污泥堆场1座,对现有污泥脱水干化间进行改造,增加建筑面积,从347.75平方米增加至583.26平方米,在污泥脱水干化间内新增设计处理能力25吨每天以百分之80至百分之85含水率计的污泥干燥设备,用于处理厂内自产和园区其他企业产生的污泥,干化后的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
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2、环境质量不下降
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3、环境风险
公司通过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最大限度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并进行有效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本项目所发生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4、总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南京化工园博瑞德水务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园玉带污水处理厂一期(1.25万m³/d)技改项目在采用先进生产技术、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本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如何?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化工园博瑞德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25-58370002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7 E-Mail:airmanwj@163.com
十、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