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国道淮河大桥及连接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次数:0
344国道淮河大桥及连接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㈠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344国道淮河大桥及连接线改扩建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推荐淮河大桥利用老桥桥位跨越淮河的桥位方案,桥梁东接线起于344 国道老路盱眙城区五岔路口处,向西经山口门,接淮河大桥;桥梁西接线起于淮河大桥,经淮河镇,向西跨越溜子河,经明祖陵镇,止于与235国道盱眙北段交叉处,路线全长约7km。全线设置淮河特大桥1 座,长1.53km;溜子河大桥1 座,长606m;短隧道1 座,长250m。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和沥青摊铺时的烟气污染,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用经常洒水等防护措施,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棚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其不利影响。类比结果表明,营运期拟建项目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机械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以及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物料堆场、施工便道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外排放;通过采取措施桥梁施工对河流水质产生的影响也较小;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具备接管条件的地区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地区经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路面径流对沿线水体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施工期:根据公路工程典型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单台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在距离施工场地5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中相应标准限值,夜间300m外基本可达到标准限值(打桩机除外)。夜间施工将对公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施工期间应采取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措施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污染,以减轻施工对沿线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运营期:根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推荐的交通噪声预测模式的预测结果,随着离中心线距离的增加,声环境质量均变好;随着交通量的增加,项目沿线声环境质量变差,营运初期最好,中期次之,远期最差;不同时期夜间声环境质量优于昼间。
本项目在建设的同时需设置相应的噪声防护措施对各敏感点进行防护。通过营运期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敏感点存在噪声轻度超标现象,在落实设计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前提下,可缓解对声环境的负面影响。
㈢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平面布局合理。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在该地址上建设是可行的。
㈣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㈤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召开公众座谈会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㈦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盱眙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 淮安市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9楼
联系人: 孙站长
联系方式:0517-8091701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hjiehui@163.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