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南化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5-31 浏览次数:0
南通南化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公示
南通南化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公示(主要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6日
受海安县原化肥厂与石油化工厂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了《南通南化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等导则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场地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通南化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报告项目
委托单位:海安县原化肥厂与石油化工厂
场地地点:海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
项目概况:中原化肥厂地块占地面积约77000m2,地理坐标中心 北纬32.494889”,东经120.48110″
(二)委托单位
单位:南通南化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海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
邮编:226601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912858099
(三)场地调查机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7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调查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