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绍兴市灵芝皮革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4-03      浏览次数:0
原绍兴市灵芝皮革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受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了《原绍兴市灵芝皮革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等导则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原绍兴市灵芝皮革厂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委托单位: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场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新区灵芝街道震川桥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2543.88平方米,相关建筑及设备均已拆除,场地有建筑垃圾堆积。
(二)委托单位
单位: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
邮编:212006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75-88017361
(三)场地调查机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6
邮箱:605009639@q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初步调查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3-2017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