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刚福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活塞销、缸套、活塞、活塞环、智能车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1-11      浏览次数:0
江苏金刚福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活塞销500万只、缸套540万缸付、活塞310万只、活塞环200万只缸付、智能车库15000车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金刚福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活塞销500万只、缸套540万缸付、活塞310万只、活塞环200万只缸付、智能车库15000车位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金刚福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盱城镇工业集中区牡丹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东北侧空地
投资金额:约10亿元
占地面积:本项目位于盱城镇工业集中区内,规划二类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405亩。
职工人数:劳动定员1200人,一期800人,二期400人。
工作时数:本项目年工作时数为7920h,生产制度为每天三班,每班8 小时/天,24小时/天连续运作。
平面布置:新建厂房三座,面积100000m2,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1800m2,宿舍5栋,建筑面积1800m2。
拟建成日期:一期项目2019年投产,二期项目2020年投产。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投产后,所排放的废气主要源于生产工艺过程,包括电镀、阳极氧化等使用化学试剂挥发产生的酸雾;熔炼过程产生的熔化烟气及燃烧废气;机加工过程及焊接过程产生的烟粉尘;淬火过程产生的油雾;喷漆/烤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本项目针对不同的废气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后,酸雾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熔炼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机加工过程及焊接过程产生的烟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淬火过程产生的油雾和喷漆/烤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控制标准》(DB12/524-201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电镀槽清洗废水(间歇)、镀件清洗废水、酸雾吸收器废水、乳化液废水、清洗除油废水、磷化废水、阳极氧化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作为清下水直接排放,含铬废水经ECF处理机+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接入污水管网;乳化液废水、清洗除油废水、磷化废水、阳极氧化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接管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冷却塔、机加工设备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物隔声、采取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并在厂区空余地进行集中绿化后,加上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为废乳化油、渡槽底泥、含铬废水处理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乳化油和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废乳化油、渡槽底泥、含铬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从环保角度考虑,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城镇发展总体规划。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地表水质量、环境空气与声环境各项指标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环境影响:经污染物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并且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环境风险:拟建项目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其风险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6)环保治理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均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公众认为现有生活环境中最不满意的因素为;
③公众对该项目了解情况;
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金刚福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18633831658        电子邮箱:122533152 @qq.com
八、评价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单位所在地: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4
E-mail:mengqw91@163.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与联系人联系。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处于公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