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焚烧处置1.8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次数:0
宿迁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焚烧处置1.8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位泗洪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沟路(原奥龙混凝土地块),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1700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新建回转窑焚烧线1套,设计能力为18000t/a,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密闭和自动投料、焚烧系统、灰渣清理系统、烟气净化处理单元、自控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
本项目危废焚烧线主要处置类别有: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品HW03,农药废物HW04,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其他废物HW49(不含900-040-49,900-044-49,900-045-49)。拟处置总量为18000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⑴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SO2、NOx、PM10、H2S、NH3、HCL、氟化物、汞、镉、铅、臭气浓度、二噁英的浓度指标均能够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地表水环境质量:水温、pH值、COD、悬浮物、氨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氟化物、六价铬、铅、镉、汞、砷各监测因子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厂界各监测点均达到《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⑵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成果
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各污染因子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
非正常工况不利气象条件下,各因子均满足标准要求。
本项目需在危废预处理车间、危废暂存仓库、固废料坑、废液罐区、卸料站和污水站各设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防护距离内无现状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同时,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②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污水站处理,尾水接管至泗洪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
④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对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⑥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小,发生事故后,风险评价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污水站处理,尾水接管至泗洪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废气:焚烧车间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焚烧尾气。焚烧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烟尘、酸性气体、二噁英等,不能用单独一种方法去除,为最大限度的去除烟气中的有害成分,达到最佳效果,本项目焚烧尾气拟采用干法和湿法联合处理,经“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系统+洗涤塔”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引风机经50m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废料坑、预处理车间、危废暂存仓库共设置3套除臭装置,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个1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选用的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均是成熟可靠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处理方法从理论上分析是可行的,从国内外同类企业的运行效果来看是切实有效的。因此,本项目所采用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均是可行的。
固体废物:本项目对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地下水:本项目危废暂存库、危废预处理车间、废液罐区、污水站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焚烧系统的鼓风机、引风机和辅助系统的压缩机、引风机、粉碎机、水泵等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使工人可以在隔音消声性能好的操作间、控制室内工作;厂界外设置绿化带等。降低这些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环评单位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宿迁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焚烧处置1.8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同时,本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本项目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中。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建设单位:宿迁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经理 联系地址:泗洪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沟路(原奥龙混凝土地块)
联系电话:13862059513 电子邮箱:13663699@qq.com
环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85699071
邮箱: fengyitianxiangj@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公众意见:
1.您对项目是否了解?
2.您认为该项目哪种效益最显著?
3.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4.项目投产是否会对您的生活质量、就业和福利造成影响
5.您认为您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何种?
6.您对您所在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7.您是否担心项目建成后的环境问题?
8.您是否对项目的污染控制和治理有信心?
9.您认为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
10.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应该建设?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联系。
(八)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自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