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次数:0
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概述
建设项目名称: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主线工程引接自启东市吕四港镇新疆广汇 LNG 转运分销站,输气管线由启东首站,经过启东市、海门市、通州湾新区、通州区至通州末站,主线路长度约为95km,沿线设置分输站一座,设置分输截断阀室四座。另有支线2条、联络线2条。具体路由如下:
⑴主线路由:
管线自启东首站出站后向南沿着园区经十一路西侧敷设至G328国道北侧,沿G328北侧向西北方向敷设,途径S221省道、吕嵩公路、边龚线、通港大道、茅家港后,途径大洋港、如意大道、大洋路、海防公路,管线穿越东灶港河进入海门市境内;后沿G328南侧继续向西敷设,穿越G328国道后到达在建启扬高速,同时进入通州湾示范区境内;沿启扬高速东侧向北,穿越平海公路后设置分输站一座。
管线继续向北敷设穿越S222省道,至通州与如东交界附近,沿1000KV特高压
线南侧向西敷设,进入通州区境内,途径遥望港、S223省道、通洋高速(S19)、洋海线、九圩港、S225省道,至通州末站。
⑵支线路由:
①通州湾支线管道路由(通州湾分输站~通州湾分布式能源项目):
管线自通州湾分输站出站后向东敷设至 G328 国道东侧,管线穿越 G328 国道,沿G328东侧绿化带敷设至通海大道,沿通海大道向东至通州湾分布式能源项目。
管道长约24km。
②天生港电厂支线管道路由(通州末站~天生港电厂):
管线自通州末站出站后折向南沿沈海高速(G15)东侧向南敷设,经九圩港、
五平线、江海河、江通路、西兴线、团结河,至G40与G15枢纽处,后折向西穿越
G40与G15枢纽,沿G40北侧敷设至幸福竖河东侧,向南穿越G40敷设至城北大道,沿城北大道西侧绿化带向南敷设,至黄海路后穿越城北大道,沿城北大道东侧敷设,穿越长江北路后到达天生港电厂。管道长约38km。
⑵联络线路由:
①与中石油互通连接线管道路由(通州末站~中石油南通分输站):
管线自通州末站出站后向西接至中石油南通分输站。管道长约2km。
②与中盾能源连接线管道路由(通州末站~中盾首站):
管线自通州末站出站后向西接至中盾能源首站。管道长约1km。
投资总额:9.5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南通市(启东市、海门市、通州区、港闸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为:本项目为天然气管道项目,项目运行过程将产生少量甲烷气(含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经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场站产生的噪声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水采用回用措施,不排放于外环境。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行过程将产生少量甲烷(含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经计算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影响较小。对于清管作业及站场异常排放的甲烷(含非甲烷总烃)采用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日常不产生工艺废水,污水主要是站场生活污水和清管废水,清管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场地冲洗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场站绿化,不排放于外环境。
(3)噪声
本项目场站设备较少,噪声设备极为有限,同时本项目在站场周围及站区内工艺装置周围、道路两旁、应种植花卉、树木,以降低噪声影响。此外,噪声设备尽可能采用设置隔音罩、建筑物屏蔽等措施达到消声降噪目的。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沿线各站场,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清管废物。站内生活垃圾和清管废物均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的垃圾清运点,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下措施:
①在确定管道线路方案时尽可能避开沿线生态湿地、林区、经济作物区、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良田,尽量避绕水域。②管道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后及时进行平整、恢复地貌。③合理规划设计,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少建施工便道。④为防止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穿越河流时,尽量采用定向钻穿越的方式。⑤施工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弃土弃石)与地方协调,选择合适地点填埋或堆放。⑥管线施工时合理设置围挡,减少作业产生的粉尘、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⑦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住宿、餐饮依托沿线旅馆、招待所,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当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设施工营地。
综上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了合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管线及场站周边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运行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华电通州湾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钱经理 电话:0513-80160903
E-mail: 1115353170@qq.com
通讯地址: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云海路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