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华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吨冷轧钢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次数:0
连云港华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吨冷轧钢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华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吨冷轧钢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140)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一期总投资35000万元,二期总投资65000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为4280万元(其中一期3010万元,二期127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8%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年产30万吨冷轧钢生产能力,预计2017年建设,2018年投产;二期建成年产30万吨冷轧钢生产能力,预计2018年建设,2019年投产。
生产制度和定员:年操作时间300天/年,三班24小时工作制,全年操作7200小时;新增员工300人,其中一期180人,二期120人。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一期脱脂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W1);二期热线装置单元的中间刷洗废水(W2)、漂洗废水(W3)、酸雾净化装置废水(W7);二期冷线装置单元的含铬及中性盐废水(W4)、中间刷洗废水(W5)、漂洗废水(W6)、酸雾净化装置废水(W8);本项目产生的其他废水还有一期地面与设备冲洗废水(W9)、二期地面与设备冲洗废水(W10)、二期浊循环冷却水排污(W11)、一期生活污水(W12)、二期生活污水(W13)、一期清下水(含蒸汽冷凝水、净循环水排污、脱盐水站排污)(W14)、二期清下水(二期净循环水排污全部回用浊循环水系统,所以只包含蒸汽冷凝水、脱盐水站排污)(W15)。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轧制过程产生的轧制油雾废气(G1、G8)、退火炉燃烧废气(G2、G3、G9)、抛丸破磷粉尘(G5)、退火后喷气冷却产生的喷气冷却含尘废气(G4、G10)、中性盐电解产生的含铬酸雾废气(G11)、硫酸酸洗产生的硫酸雾(G6)、混酸酸洗产生的混酸酸雾废气(G7、G12)、混酸再生系统真空尾气(G13、G14)。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冷轧过程未收集的油雾,破鳞工序、喷气冷却未捕集完全的粉尘,中性盐电解和酸洗工序未捕集完全的酸雾,液氨储罐、新酸站氢氟酸储罐和硝酸储罐的呼吸排气,以及氨分解装置的氨逸散。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不锈钢边角料(S1、S3、S6),轧制过程产生的废轧制油(S2、S7),浊循环水系统产生的氧化铁皮尘泥(S4、S8),混酸再生、中性盐回收产生的污泥(S5、S9、S10),退火炉产生的废耐火材料(S11),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及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污泥(S12),含油废水处理污泥(S13),除尘器收尘(S14),氨分解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S15)和废分子筛(S16),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活性炭(S17)和生活垃圾(S18)。本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退火炉助燃风机、喷气冷却鼓风机、抛丸机、轧机、矫直机、剪切机、卷曲机、平整机、空压机、冷却塔和水泵等。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治理
(1)废水防治治理
本项目针对废水水质不同,分别采用相应方法进行处理,其中一期脱脂清洗废水(W1)、地面与设备冲洗废水(W9、W10)送至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热线和冷线装置单元产生的酸性废水(W2~8)送往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出水以及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出水一并送至污水处置站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深度处理。浊循环冷却水排污(W11)直接进入污水处置站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深度处理。
上述废水在进入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系统前可以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三级标准,其中重金属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出水全部回用,替代生产用的新鲜水,回用水水质能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要求。
生活污水(W12、W13)接管至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此外,清下水(W14、W15)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2)废气防治治理
根据不同废气产生情况,本项目分别采用针对性措施进行废气治理措施,具体如下:
(1)轧制油雾废气(G1、G8)
本项目一期1套五连轧轧机组及3台六辊可逆轧机均配套油雾处理设施(捕集罩+油雾过滤器),共4套。轧制油雾废气(G1)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油雾),经处理后(油雾收集效率98%,去除效率90%)通过1个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二期1套五连轧轧机组配套1套油雾处理设施(捕集罩+油雾过滤器)。轧制油雾废气(G8)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油雾),经处理后(油雾收集效率98%,去除效率90%)通过1个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退火炉燃烧废气(G2、G3、G9)
本项目一期配套1台光亮退火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热风预热式+低NOx型烧嘴,退火炉燃烧废气(G2)中SO2、NOx、烟尘等污染物含量较少,经余热回收后不需要处理通过1个20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
本项目二期建有2条连续退火酸洗生产线(850mm),配套2台退火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热风预热式+低NOx型烧嘴,退火炉燃烧废气(G3、G9)中SO2、NOx、烟尘等污染物含量较少,经余热回收后不需要处理分别通过2个20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
(3)抛丸破磷粉尘(G5)
本项目二期热线抛丸破磷粉尘(G5)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收集效率98%,除尘效率大于99%)通过1个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4)喷气冷却含尘废气(G4、G10)
本项目二期建有2条连续退火酸洗生产线(850mm),各配套1个喷气冷却室,喷气冷却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G4、G10)主要污染物为氧化铁皮粉尘,经湿式洗涤器处理后(收集效率98%,去除效率97%)分别通过2个20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
(5)含铬酸雾废气(G11)
本项目二期建有冷线的连续退火酸洗生产线配套1个中性盐电解系统,中性盐电解过程产生的含铬酸雾废气(G11)主要污染物为铬酸雾、硫酸雾,送至冷线配套的1套酸雾净化器处理,采用“湿式氧化还原”处理工艺。(收集效率98%,硫酸雾去除效率大于90%,铬酸雾去除效率大于8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个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6)硫酸雾废气(G6)
本项目二期热线硫酸酸洗产生的硫酸雾(G6)经热线1套酸雾净化器处理后(收集效率98%,硫酸雾去除效率大于90%)通过1个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7)混酸酸雾废气(G7、G12)
本项目二期建有2条连续退火酸洗生产线(850mm),热线混酸酸洗和冷线混酸酸洗各配套1套酸雾净化装置,采用“湿式氧化还原”处理工艺。混酸酸雾废气(G7、G12)主要污染物为硝酸雾、氢氟酸,处理后(收集效率98%,硝酸雾和氢氟酸去除效率大于90%),分别通过2个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8)混酸再生系统真空尾气(G13、G14)
本项目二期混酸再生系统真空尾气(G13、G14)主要污染物为硝酸雾、氢氟酸,分别接入热线和冷线的酸雾净化器处理,处理后(收集效率100%,硝酸雾和氢氟酸去除效率大于90%)分别通过2个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热线硫酸雾废气(G6)、热线混酸酸雾废气(G7)、热线混酸再生系统真空尾气(G13)一并送至热线配套的1套酸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冷线含铬酸雾废气(G11)、冷线混酸酸洗废气(G12)、冷线混酸再生系统真空尾气(G14)一并送至冷线配套的1套酸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在工程设计中已充分考虑了将可能的废气源转化为有组织排放,避免无组织排放的措施,如:酸洗和中性盐电解过程采用密闭强制抽风的方式减少酸雾的外逸,并将抽出的酸雾送往酸雾净化器处理;对轧制过程,通过在轧机进出口端的上部和机架间的上、下部吸气口、以及卷取机上部设置捕集罩,采用强制抽风的方式使轧制过程在相对负压的条件下进行,减少油雾的外逸,并将抽出的油雾送油雾净化器处理。
除上述工艺上采取的措施外,还从设备和控制上采取了如下措施:
①储罐采用氮封并设置呼吸阀;
②采用质量可靠的设备、管道、阀门及管路附件,加强运行管理,及时更换相关零部件,减少装置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降低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
③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4的要求。
(3)固废防治治理
拟建项目按照《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指南》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他一般固废也均得到妥善处理。
(4)噪声防治治理
降噪措施主要有隔声、减震以及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新建项目为高性能优特不锈钢带项目,年加工冷轧精密不锈钢带60万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中的“八、钢铁”中的“5、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高品质特刚锻轧材(……不锈钢……)”,为国家鼓励类项目。
新建项目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中鼓励类“六、钢铁”中的“5. 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高品质特钢锻轧材(……不锈钢……)”,为江苏省鼓励类项目。
新建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对照上述分析,新建项目属于国家和江苏省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原辅材料选用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成熟先进,过程控制严密,末端治理有效;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处置可以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水平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总体看来,本项目在生产工艺、物料单耗、能源消耗、污染物产生等方面已经达到国内清洁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水平是较高的。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
该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环境质量不下降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5、环境风险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总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做到了清洁生产,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各项污染物均可作到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要求基础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连云港华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吨冷轧钢加工项目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本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是否了解?
2、您认为该项目哪种效益最显著?
3、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4、项目投产是否会对您的生活质量、就业和福利造成影响
5、您认为您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6、您对您所在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7、您是否担心项目建成后的环境问题?
8、您是否对项目的污染控制和治理有信心?
9、您认为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
10、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应该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华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8-86086544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6
E-Mail:jiangyeli@jsaeit.com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