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吴江区同里镇屯南村,四至范围为急水港以南、苏州诺升功能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东、五七电镀厂以西、沿港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为21498.4m2(约32亩)。地块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邱舍工业园范围内,历史上为农田,东南侧有一河沟与北侧急水港连通(建厂前由地块内原地基土回填平整),2006年之后,地块范围内企业有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从事电镀废水处理)、吴江市同里生活污水处理厂、吴江市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从事五金件、塑胶制品生产),上述企业均于2018年左右停产,目前邱舍污水厂构筑物已完成拆除,必达金属生产设备已拆除,尚存建筑物,同里生活污水厂尚存构筑物。
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对应的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类型,也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高风险遗留地块。因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要收储,为了解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特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针对收储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根据《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WJ0209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及街区)》批后公布(2025年2月),调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二类用地。
1.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吴江市同里生活污水处理厂、吴江市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内企业于2018年左右停产,2025年,邱舍污水处理厂进行拆除,项目组经现场踏勘,目前地块内尚有必达金属和同里生活污水厂构筑物,其余为空地。
2024年,在邱舍污水处理厂内设施尚未拆除的情况下,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委托第三方对邱舍污水处理厂实际占地范围开展了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并编制了《吴江经开区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2024年5月),调查期间在重点池体等功能区周边。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土壤污染物检出值与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及使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电子表格》进行推导计算所得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比对分析,地块内土壤样品均不超标。地下水中浊度、总硬度和肉眼可见物存在超标情况,其余指标均达到Ⅳ类标准限值。
通过对调查地块涵盖的潜在污染物的毒性、用量分析以及周边地块可能对本地块产生影响的污染因子,根据污染物对应的检测能力,并结合地块内及周边历史调查情况,最终确认调查地块及周边识别的特征因子中需纳入检测的包括:pH、硫酸盐、氯化物、氨氮、耗氧量、硝酸盐、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氟化物、铬、六价铬、铜、镍、锌、硼、锡、铅、砷、银、汞、铁、铝、甲苯、二甲苯、苯胺、甲醛、石油烃(C10-C40)。
2.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采样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对照点),钻探深度6m;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点(包括1个对照点),建井深度6m。现场共筛选56个土壤样品(包括4个对照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对照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此外设置6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品,占全部送检土壤样品的10.71%;设置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品,占全部送检地下水样品的20%。
本次调查期间土壤检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表1中45项(7项重金属+27项VOC+11项SVOC)、pH、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铬、锌、锡、银、甲醛;地下水样品在土壤样品的基础上加测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35项(不包含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磷酸盐、硼,涵盖第一阶段识别的关注污染物。
根据初步调查检测结果,土壤样品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及其他相关评价标准,地下水中超出筛选标准的污染物有3种,包括:浊度、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2.23倍)、嗅和味。通过风险评估计算氨氮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综上,苏州市邱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地块责任人信息:
单位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688号
联系人:朱科
联系电话:0512-63960657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8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