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宏宇物流有限公司危化品车辆停车场项目全本公示
泰州市宏宇物流有限公司危化品车辆停车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6年8月23日
泰州市宏宇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泰州分公司承担了《泰州市宏宇物流有限公司危化品车辆停车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泰州市宏宇物流有限公司危化品车辆停车场项目
建设单位:泰州市宏宇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吴洲北路 188 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概况:泰州市宏宇物流有限公司拟投资 300 万元在泰州市海陵区吴洲北路188号,租赁泰州市梅兰化工有限公司闲置用地及办公用房,建设危化品车辆(空车)停车场项目。本工程主要由一座 2 层办公用房、露天停车场、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信设施以及监控系统等组成。
(二)建设单位
单位:泰州市宏宇物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吴洲北路 188 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李玉林
联系电话:13615190923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泰州分公司
通讯地址:泰州市凤凰街道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3幢802室
邮编:225300
联系人:朱智强
联系电话:0523-89619228
(四)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3日-2016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