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吨再生包装纸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者:alan 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次数:0
江苏金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吨再生包装纸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江苏金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吨再生包装纸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通过验收组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日期:自公示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止
建设单位:江苏金田纸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经理 0515-86818888转6383
公示附件: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一般变动影响分析报告 提取码:u3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