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苏州吴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白洋湖以东,白洋湖路以西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18900平方米,本项目拟新建8套100t/d污泥干化系统,2套400t/d污泥焚烧线(40%含水率)及其配套建筑、电气热工控制系统和辅助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新增建筑面积7713平方米;污泥设计总处理能力为800t/d。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苏州吴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在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的网站主页上刊登本次环评信息。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www.jsaeit.com/。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
苏州吴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武珞科技园12楼;联系电话:0512-88181576);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8楼;联系电话:025-8569905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jsaeit.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关心本工程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伟江
联系电话:0512-88181576
邮箱:2467665698@qq.com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5
邮箱:ecologyp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