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华强染整有限公司年加工8500吨经编、纬编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安华强染整有限公司年加工8500吨经编、纬编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安华强染整有限公司年加工8500吨经编、纬编布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海安华强染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角斜镇墩里八组人民西路西400米;
投资金额:7647.2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6.5%;
建设规模: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淘汰更新部分设备,调整产品结构,技改前后产能维持8500吨/年,同时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和给排水管线进行改造。
二、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安华强染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13962789259;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葛工;联系方式:18549852649;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方式和途径:
①海安华强染整有限公司年加工8500吨经编、纬编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附件:海安华强染整有限公司年加工8500吨经编、纬编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提取码: 6ru9。
②建设单位所在地和环评单位所在地提供纸质报告书供公众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海安华强染整有限公司年加工8500吨经编、纬编布技改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https://pan.baidu.com/s/1xy7PVFxRri_3Md54tn89ew提取码: dn9u。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①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邮寄、电子邮件。
②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打印公众意见表,并邮寄至环评单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邮编210000;填写公众意见表电子表格,并邮件发送至326026862@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