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7.67万吨有机硅中间体及成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者:alan    发布时间:2021-01-12      浏览次数:0

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7.67万吨有机硅中间体及成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7.67万吨有机硅中间体及成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的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的现有厂区内。

总投资:194565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产品及年产量为有机硅聚合物3500吨、功能性硅油6500吨、密封胶32000吨、改性硅氧烷5700吨、液体硅橡胶8000吨、硅氮烷3000吨、硅油3500吨、硅酮胶水5500吨、增强性有机硅聚合物7000吨。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现有项目共有15期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且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总

联系方式:0512-58102291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联系电话:025-85699053;邮箱:349369378@qq.com;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周边5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五)条。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附件:陶氏有机硅7.67万吨有机硅中间体项目征求意见稿  提取码:f6su